今天看到两个病人在等待做放射检查时,分别在输注左氧氟沙星和莫西沙星氯化钠,大家都知道这两种药物属于喹诺酮类药物,需要避光保存,可患者在输液过程中,我们并没有看到其使用病房里常见的那种棕色避光输液器,心下有个疑惑,这些需要避光贮存的药物,难道输液时,就不需要避光吗?
带着问题 看看药物是如何避光的
基层医院西药房里,给人最深的是一些用黑色外包装袋包裹的注射液,如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、替硝唑氯化钠注射液、甘露醇注射液、林格氏液、右旋糖酐 40 葡萄糖注射液等等。这些注射液的硬壳外包装箱内,10 瓶一组、5 瓶一组,被一层薄薄的黑色塑料袋外罩所罩住;而其他的普通注射液,则少了这一层黑色薄膜或用了普通的白色薄膜。
在这些避光保存的注射液药品说明书上,我们看到「贮藏」明确注明,要求此药需要遮光保存,但并未注明,输注时要注意遮光。
避光药物稳定性差,遇光易发生氧化、分解、变色等反应,尤其是一些化疗药物,溶解后可发生裂环、重排、水解、聚合、氧化、异构化等复杂的反应,光照条件下可催化上述反应的进程。于是,在精细化管理的今天,一次性避光输液器的应用越来越广泛,且在儿科、ICU、肿瘤科及心血管科最为常用。
哪些药物需要严格避光?
特级避光药物:硝普钠。
严格避光保存,使用避光输液器、限时使用 12 小时,变色禁用;静滴时,输液器要用铝箔或不透光材料包裹使其避光。
一级避光药物:左氧氟沙星、含铂类、水溶性维生素类、两性霉素 B、阿霉素等。
严格避光保存,输注时避光,变色禁用;
二级避光药物:尼莫地平、肾上腺素类、环磷酰胺等。
三级避光药物:脂溶性维生素类、呋塞米、利血平、硝酸甘油、中/长链脂肪乳等。
二、三级避光药物应避光保存、现配现用,变色禁用。
避光药物的使用原则:避光保存、现配现用、限时使用、避光保存。
避光药物使用时,口服药物要保持原包装,坚持使用原则,注射液外用遮光袋配以一次性带过滤器的避光输液器,黑色塑料薄膜将输液器缠裹。
这是对避光药物理论上的使用要求,但在临床上,除了会出现左氧氟沙星不按照规定使用避光输液器的情况出现外,还有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储存时要求避光保存,而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,放置过程中并没有避光的情况存在,这是为什么呢?难道一直以来左氧氟沙星都储存不当?还是跟厂家的执行标准有关?
理论与实际 为何会存在这样的差距
带着这个问题,特地请教了台州医院的主任药师辛老师,他的观点是,避光——本身有个「度」问题:散射光,还是直射光;室内还是室外;冷光(日光灯光)还是热光(白炽灯光),情况不同,转归和表现也不同。由此做对照药理实验:左氧氟沙星针在太阳光下注射变色,同样的药在室内未观察到变色。
由此得出结论:有避光储存、使用的药物,总体上,不要在直射光下注射,从配制到注射完毕,短时间内(1 ~ 2 小时内)还可以(不变色)。不在直射阳光下用,室内散发光问题不大。能有条件避光,当然最好,但这个避光并没有严格要求到用黑布包裹的程度,除非特级避光药物——硝普钠。
在医院内,一次性避光输液器的使用,还牵涉到一个医保不报销的现实问题,避光输液器价值虽然没有高到令人咋舌的地步,但由于它每天都要更换新的,十几元、二十几元的护理耗材,积攒下来,也是住院患者一项不菲的开支。
一味追求「过高」的避光要求,往往在临床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,任何事只是相对而言。如此看来,在室内每每看到有患者输注有避光需求的药物,并未严格按照避光要求使用避光措施,也就可以接受的。
但这并不意味着 临床护士可以放松对药物避光的要求。平时操作中,一定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来执行,追求规范操作, 而不要心存侥幸。